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来校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青年群体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根据上级团组织工作要求,现开展2026年“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青年科研工作者类别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二)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三)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业绩或在重大事件、重点工程以及相关领域中做出杰出贡献,对青年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和奖励,或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及其他活动中为国家和学校赢得重大荣誉,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有重大突出事迹;
(四)年龄为1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至2026年4月30日)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91年4月30日(含)以后出生算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30日(含)以后出生,算40周岁以下(以身份证为准);
(五)原则上,近三年曾获得“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的个人不再参选;获得过“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的个人可参选,若本年度未获得“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则不再授予提名奖。
二、评选机构
学校团委组织成立“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领域专家、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往届各级“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为代表的团员青年等组成。
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形成推荐名单。经共青团南开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审定拟表彰名单。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组织部,主要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
三、评选对象
青年科研工作者评选对象为全校在岗在职中国籍教职工和表现突出的博士后。候选人要积极投身学校“双一流”建设并作出突出贡献;在教学改革和研究中成绩显著,能够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科研辅助工作中,有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和技术发展;在成果转化中,开发或利用新技术,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科普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等。
四、材料提交说明
请有意申报者于2025年12月17日10:00前,将青年科研工作者类别推荐人选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zhengyueyang@nankai.edu.cn,邮件名为“姓名+青年科研工作者”。
五、其他
“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及提名奖获得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其荣誉:
1.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因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或者被人民法院予以拘留的,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的,受到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的,或者受到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等团纪处分的;
3.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或者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突破道德底线,造成不良影响的;
4.为获取荣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5.不宜保留荣誉的其他情形。
附件:“南开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登记表